亲,欢迎光临泡书吧!
错缺断章、加书:站内短信
后台有人,会尽快回复!
泡书吧 > 都市言情 > 重生港岛,我,米饭班主 > 第15章 赴汤蹈火啊,要哥
  • 主题模式:

  • 字体大小:

    -

    18

    +
  • 恢复默认

第15章 15:赴汤蹈火啊,要哥

高宾如坐针毡,

连手中肥瘦相间平常最爱吃的大肉包子都有点不香了,

“哥,我脸上有花?”

高要摇头,

“脸皮厚成墙,哪里刻的上花?”

高宾弱弱道,

“那你看我的眼神好奇怪。”

“哥,我不喜欢男人。”

“靠。”

高要看下杂货铺里面,

得亏燕妮进去哄丽萍了,

否则听到的话怎么看大家?

“晋仔呢?”

高宾暧昧一笑,

“大佬,昨晚你发话必须要泡上大嫂,阿晋一大早就起床去找卖花女买玫瑰的嘛。”

“这小子,喊他等我都不肯。”

高要哈哈一笑,

阿晋做事就是认真,

他捏捏下巴,

“今天你跟着我。”

高宾也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,

闻言便无所谓道,

“要哥你发话,我肯定跟着嘛。”

“要哥,宾哥。”

香喷喷的粥香弥漫而出,

燕妮招呼,

“可以食粥啦。”

高要几人都是大肚汉,

对他们来讲,

吃包子也是能吃饱的,

关键不划算啊,

哪里比的上食粥靠谱?

一海碗香喷喷的粥再配上碟自家做的咸菜,

呼呼下肚,

那满足感前所未有。

“大嫂好手艺,吃的高兴。”

高要跟高宾没几下就把滚烫的粥吸个饱,

看的燕妮高兴不已,

“要哥,宾哥,说了多少次,以后食粥就好。”

“不要带包子、油条啦,好贵的。”

高要摆手,

“大嫂,以后不要讲这种话。”

“难为情。”

“泰仔还在睡?”

燕妮点头,

她犹豫下,

“不如我去叫醒。”

“别,别。”

高要赶紧喊住,

“没什么大事,让他好生养着,走了。”

“大嫂,中午别给我们留饭了。”

高要先去里面打了个电话,

片刻后便出来叫上高宾,

“宾仔,考验你的时候到了。”

高宾精神抖擞的站直身体,

他大声道,

“赴汤蹈火啊,要哥。”

这家伙去年才加入全泰顺,

到现在都没有一年,

不过已经凭着敢打敢冲而成为全泰顺的四九,

下一步就是扎职红棍!

当然了,

这是高宾的说法。

无论在哪个社团,

红棍都是绝对的核心。

而且这职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,

高宾想上桌吃肉就得有人下桌,

哪这么容易就扎职上位?

高要笑吟吟道,

“宾仔,我一看你这样就晓得你只是缺个机会。”

高宾头点成鸡啄米,

“要哥,你真是慧眼如注。”

他笑嘻嘻的充当捧哏,

“我8岁那年,算命的说我天灵盖有灵气冒出,将来不得了啊。”

“好,有雄心壮志!”

当前年代的年轻人就跟港岛一样,

充满了勃勃野心,

但凡有一丝机会,

他们就会拼命抓住,

哪怕只是片木板,

也会抓紧而不让自己落水。

高要手一挥,

“把你的小舢板开出来,我们去九龙。”

高宾喜出望外,

“要哥,是去九龙城寨?”

他喜滋滋自言自语,

“说的也是,明天就要约大嫂出去看戏,如果还是童子鸡的话会让人笑话。”

“大嫂也会不满意。”

高宾对九龙城寨那边如数家珍,

往常只要发下工钱就会兴奋的邀约高要等人一起去那边快活,

当下便滔滔不绝开始介绍,

“小人画就不看了,没什么意思。要么不玩,要玩肯定打真菌。”

高宾沉吟,

“要哥你是童子鸡,老话说的好,生手就是快,得酝酿下情绪。”

“有了!”

他眼睛一亮,

“一鸡三味!”

高宾摸下口袋,

好家伙,

3块钱还是有的,

当下便更有自信了,

“要哥,摸完一鸡三味,我们就去鱼蛋摊。”

“我跟你说,九龙城寨有个鱼蛋妹,正点啊。”

高宾两眼放光,

“尤其她穿的雷霆插翼,她老母的,摸的都快不行了。”

港岛其它地方当然也有风月业,

不过要说包容、多样化的话,

还得是九龙城寨。

几毛钱到几十块都有的玩,

包君满意。

高要拍下高宾的后脑勺,

“口水都流出来,我看你确实快不行了。”

“谁说去九龙城寨?”

君子不立危墙之下,

当前九龙城寨龙蛇混杂,

黑帮、乌鼠(大圈)、溃逃的大兵、毒枭、道友…

三教九流无所不包,

急于出位的高要没有兴趣去那种地方,

他现在只想搞事业。

高宾缩下脖子,

他呐呐道,

“去九龙不去九龙城寨,总感觉白去一场。”

“有点出息,要玩就玩大家闺秀。”

高宾挑个大拇指,

“哥,你真是我的偶像。”

两人一边走一边说笑,

很快就已到岸边,

艇仔们已经准备出船,

一群人在看到高要跟高宾后纷纷打招呼,

有人喊,

“艇仔宾,大佬说今天北角码头有工开,你去不去?”

全泰顺的主要业务是码头帮工,

兼职晒马,

高宾神气十足说道,

“扑街,招子也不放亮一点?没看我跟要哥有事?”

他解下绑在岸边桩子的绳子,

而后一脚踩在船头,

“要哥,上,我带你乘风破浪。”

高要玩儿,

宾仔的性子比阿晋闹多了,

确实适合混社会,

他跳上船,

只是眼睛一扫,

就已看到了条色彩艳丽的花边裤,

我靠,

艇仔宾这混球竟然哄良家妇女露天船震。

高宾也看到了,

他飞快跑过去把那裤子跟自己的衣服一卷,

而后干笑,

“要哥,真的男人敢于随时随地的干嘛。”

高要挑个大拇指,

“以天为被,以海为床,我愿称你为海王!”

高宾不知此海王非彼海王,

闻言竟然有点羞涩,

“哥,你放心,到时候我肯定打出名堂。”

“谁要是敢喊艇仔宾就送他落水!”

“话又说回来,哥,去哪啊?”

“清水湾。”

“哦。”

高宾开始摇橹,

“那从将军澳穿过去就得。”

后世的时候,

将军澳最为人所熟知的是邵氏影城,

现在么,

将军澳都还没有填海造新市镇,

去那边的都是为了吃海鲜的啦。

“哥,去那边吃海鲜?”

高宾随口道,

“到处都有海鲜,干嘛跑那里去吃?”

港岛四面环海,

又有大票以水为生的疍家仔,

确实不缺海鲜,

高要笑道,

“去看个地方。”

“要是开心,就买下来。”

其实高要本来准备买房的,

不过他在报纸上暂时没有看到中意的唐楼,

便想着先来看看清水湾这里的地头,

实在不行,

买下地皮后自己在这里起栋别墅也oK的嘛。

高宾差点把手中的竹竿给丢了,

他两眼暴突,

“咩呀?”

“哥,你口袋比我还干净,用头买啊?”

“不要吓我啦,了不起我现在带你去九龙城寨败火,然后冷静冷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