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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书吧 > 都市言情 > 地府合同工 > 第756章 再见泣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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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凡不会想到,在星光璀璨的夜晚,在荒城的街道上,会再次见到泣妃。而且,对方一手抓着冰糖葫芦,一手抓着一个煎饼,正在吃。

那有点公主的气质?

“前辈……你怎么在这里?”叶凡奇怪地问道。

“应该我问你吧?这里很危险的,你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出来?如果我是你,我会躲起来,等到黄泉道开放之后,立刻离开。”泣妃很奇怪,她知道叶凡的身份,也知道叶凡在这里,绝对算得上是黑名单前五的人物。不为别的,就因为他的爵位是屠冥爵。

“那是以前……现在我不怕了。”叶凡说道,“过几天,我去参加夜枭的寿宴,然后,我还让他亲自送我走,哈哈……”

他已经大概摸清楚了,夜家的人可能很想杀了他,但是因为天剑令的关系,只能把他供起来,好好招呼。哪怕要下手,也必须等他离开蛮荒,否则,后患无穷。

泣妃很诧异,这前前后后的态度反差比较大啊。这也不怪她,冥峰把她才能够酆都的监狱就出来之后,她就一直处于隐居的状态,外面很多事情都不太清楚。自然也就不知道叶凡已经拿到了剑门里面,天剑峰峰主的令牌天剑令。

“那正好,你跟我一起去玩孔明灯吧?”泣妃掏出纸质的孔明灯递给叶凡。

叶凡接过孔明灯,这玩意,科学含量并不高,在阳间的华夏,那都是古代人玩的。当然,现在每逢元宵节,还是有很多男男女女喜欢玩这个。

但是,泣妃按照年纪来算,应该很大了吧?阴天子都已经当阴间的老大很多年了。

事实证明,在蛮荒这种地方,依然有很多痴男怨女,而爱情,或许真的是永恒的主题,哪怕在以修炼作为主导的阴间社会。

其实,作为阳间的叶凡,不太能理解这一点,这些痴男怨女大多数都是修行者,在天上飞来飞去也是常有的事情,为什么热衷于孔明灯呢?这玩意,飞得慢,还控制不住方向,随风而走,有啥意思?

这是一条河,并不大,大概也就是五六十米宽,这种河流,在阴间,充其量就是小溪。此时的河流旁边,很多人,都是来放孔明灯的。

泣妃显得很明显,自己弄了一个,还写了一些字,随后,笑了起来,笑着笑着,就是哭了。

叶凡在旁边,静静地喊着。

成年人的特质,笑着笑着,就哭了。

每一个人的心里,独有一些无法言喻,无法愈合的伤口,我们都带着受伤的身体,一步一步,负重前行。

“咳咳……有啥哭的呢?”叶凡多多少少猜得到,十有八九和阴天子有关系。

他想了一下,拿出了一个非常酷炫,五彩斑斓的无人机。这是阳间商城里面的酷炫版,其实,除了颜色比较酷炫以外,还带有音乐播放功能。当然,可以播放的音乐并不多也就那么几首。

泣妃还在哭,叶凡已经开始玩了。

这荧光色的光,附在无人机上面,在黑暗的夜,显得非常抢眼。再加上一首《友谊之光》的音乐,一下子成为方圆几公里的焦点。

这也吸引了泣妃的注意,她当然不知道这是什么,毕竟这玩意,叶凡也没有在阴间用过。

“哇……这是什么?亮晶晶的……”

“好闪啊,而且还会放歌?这是什么歌?之前没听过……”

那些人议论纷纷,全部都围了上来,看个究竟。

“你这个是?”

泣妃自认为出身不错,因为身后有大量的资源,所以很多别人没办法见识的东西,她都见过。但是眼前这玩意,还真的没见过啊。

“这个东西,叫做无人机,额……是一种很厉害的法宝。这个是遥控器。”叶凡将遥控器递给对方,然后具体的讲解了一下,“你自己拿着玩吧,好好熟悉一下,这玩意,算我送给你了。”

事实证明,一个强大的修行者,未必是思维方面的高手,比如说狼崽。但是一个阵法高手,就一定是一个思维活跃,接受新生事物比较快的学霸。

泣妃就是如此。

这时候的泣妃,完全沉浸在无人机的探索之中,不仅仅规规矩矩地飞一圈,而且还利用无人机做出很多酷炫的动作,引得众人阵阵欢呼。

泣妃也好久没有如此高兴,要知道,她刚刚从牢狱出来没多久,而且还是她爱的人亲手把她送进去的。

很多时候,把注意力转移到新的事物上面,对旧伤修复有很大的帮助。

泣妃是见过大场面的,即便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围观,她也依然一波操作稳如狗。

叶凡就在一边,看着泣妃玩无人机,倒是有点像公园里面的小女孩玩遥控飞机。他看了一下四周,心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,心中想道:“按照我这么多年的经验,这个时候,应该有一些很狂妄,很跋扈的富二代出现,然后就是一波嚣张的言行,目的不仅仅要抢无人机,还要把泣妃抢走……”

这也不怪叶凡有这样的想法,因为他进入这个世界以来,每到一个地方,总会有一些事情发生。正所谓,麻烦缠身,剪不断理还乱。

“让开让开。都让开,夜家公子来了。”

在人群圈的边缘,原来了声音,紧接着,陆陆续续有很多人被推开了。

那些人本来很生气的,但一听到夜家公子这几个字,也只能将生气当成白开水,吞下去。

夜家公子,这个称号很有意思,因为夜家在蛮荒一家独大,扎根在这里很多年,子嗣非常多。现在有资格被称为夜家公子的,前前后后算起来,估计得有好几千人。

当然了,有资格在蛮荒这种地方如此高调的,大多数都是嫡系一脉,支脉可不敢如此高调。

渐渐地,一大群家将将人推开来到叶凡和泣妃的身边。泣妃的实力很强,所以早就知道这些人来了,但是,她一点都不在意。有叶凡在旁边,哪轮得到她?

这群人的中间,是一个身形有些肥胖,手里拿着两颗核桃的男子。他穿着夜家的标准衣服,在上面绣着三个字‘夜浮沉’。

这就是夜家的基本风格,基本上,在新生代里面,都会要求穿统一的服装,还得绣上名字。因为这个家族实在太大,人数实在太多了,如果不在上面弄上名字,估计看到人,连名字都记不起来。

夜浮沉?一看这名字,就知道和夜沉沉、夜深沉是一个辈分的吧?也就是说,极有可能是夜七弦的晚辈。

“干什么?都在这里干什么?应该干什么,就干什么去。难不成,你们打算在这里春风数度?前面不远,就是我们夜家的九星级酒店‘夜倾城’。”夜浮沉对着这些人破口大骂,实际上,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。

那些人被骂之后,赶紧离开,当然,他们也没有走太远,都还在附近,等着看好戏呢。

夜浮沉撇着嘴,看了一眼叶凡,最后,将目光落在泣妃的身上:“妞,多大了?家住哪里啊?”

泣妃都懒得回答,只是盯着天上的无人机。

夜浮沉怒了:“你知道我是谁吗?我乃是夜浮沉,夜家的天之骄子。以后,你就跟我混,我保证你吃香喝辣的。否则的话,嘿嘿……”

叶凡知道,这个时候应该是自己出场了:“夜公子是吧?这妞,你惹不起,赶紧回家吧。”

他也没有直接说出泣妃的身份,后面还留着坑呢。

“哈哈……惹不起?你是不是蛮荒的土着人啊?知道我是谁吗?我是夜浮沉。在蛮荒,还有我惹不起的人吗?我跟你说,就算摄政王冥峰站在我的面前,也得给我几分面子。”夜浮沉的双手往腰间一插,说道。

叶凡觉得有些可笑,怎么夜家这种大家族,还有这种人物?这种人不应该藏在家里,不让他出来丢人现眼吗?

“郎君,咱们走吧,他们很可怕……”

就在叶凡想着,怎么弄死眼前混蛋的时候,泣妃忍不住了,出来推波助澜了。

就这么一句话,让夜浮沉不淡定了,盯着叶凡,说道:“小子,你的老婆,我看上了,把她献给我,这是你的荣幸。”

叶凡抓了抓头发,他可算知道为什么前朝会倒闭了,看看这蛮荒的风气。娘咧,直接要人家的老婆?还真敢说啊。

相比之下,他虽然不喜欢阴天子,但毕竟有一个地府,作为中央机构管理着相关的事情。这是让他比较看好的地方。

“夜浮沉是吧?我看上了你的这条腿,把它献给我,这是你的荣幸。”叶凡依样画葫芦,说道。

“哈哈,那小子哪里跑出来的?居然敢这么跟我说话?”夜浮沉哈哈大笑,仿佛听到了某些天大的笑话,随后,他脸色变冷:“我夜浮沉给你面子,你不要,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……”

叶凡差点就憋不住笑出来了,你要我‘老婆’还说给我面子?夜家彻底腐烂了,原本我还不想管这些阴间这些破事。

看来,蛮荒没必要存在,厉朝虽然不怎么好,但也比冥朝好。分封制最大的弊端,就是地方势力太大,极度容易滋生腐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