距离上一次重塑须弥山并没有过去多久,三界与诸天万界再次震动起来。
就看到,天地的各个角落,以及虚空深处,不是有一座座神山飘出,就是一块块古朴的巨石浮现。
这些都是太古苍山的碎片,而太古苍山作为洪荒十大神山之一,本体自然极为不凡,材质更是极为珍贵。
就算不如先天至宝,那也是法宝界的四大莲台,其碎片的价值,几乎堪比先天至宝。
落在洪荒,那就是炼制先天法宝的材料。而要是落在诸天万界,那立即就会演化成一座座先天神山。
重塑太古神山就这一点不好,那些没有演化成先天神山的碎片,召唤回来没什么问题。
可那些演化成先天神山,以及被炼制成先天法宝的碎片,想要召唤回来,就有些麻烦了。
在召唤它们的时候,势必会遇到其主人的全力反抗。
若是先天神山,便是一方宗门的山门所在,为其所掌控。而无论如何,身在先天神山之中的宗门,都不可能坐视自家的道场飞走。
若是先天法宝,很可能是其花费全部的身家打造而成,为身上最珍贵的宝物,甚至可以说是本命法宝。
这样的情况下,就更不可能放弃了,无论如何,都要将其保下来。
这就是之前,姜尘为什么没有重塑太古苍山的原因了。之前他的实力太弱了,强行重塑太古苍山,就算能够找到其碎片所在,也未必能把它们召唤过来。
现在则不同,姜尘的实力足以排进洪荒前十,就算强行召唤又如何,根本没人能够抵御他的力量。
也不用担心会为此欠下因果,在这些碎片的主人看来,自己的山门,或是宝物被人抢走,那出手之人肯定与他们结下了因果。
可换个角度来看,那些碎片本就不属于他们,而是属于天地的,为他们意外所得。
既是天地之物,那自然随时都能收回,能让他们无偿用那么久,已经是天地的恩赐了。这种情况下,还想讨要因果,不是说笑吗
要是苍山是你开辟的,却意外被天地所吞噬,这才算是天地欠了你的因果。
就如混沌魔神,洪荒天地的诞生,就是建立在一众混沌魔神的尸体上,靠着吞噬他们的本源,方才如此的浩瀚。
所以可以说,洪荒天地欠了混沌魔神的因果。因此,哪怕明知道凶兽的存在于天地有害,天道还是允许他们存在。
原因就在于,凶兽是混沌魔神的后裔,天道把欠混沌魔神的因果,偿还给了凶兽。
可你用的东西,本就属于天地,被收回去之后,还想着让天地欠你一份因果,那不是做梦吗
天地没给你计较你使用天地之物的因果,已经算是你运气好了,还想反过来让天地欠你因果,真以为自己是盘古大神吗
轰隆隆!
在一阵阵剧烈的轰鸣声中,太古苍山拔地而起,越来越浩瀚,越来越巍峨,足足大了上万倍不止。
眼看着,苍山越来越圆满,可姜尘的眉头却突然皱了起来。因为他看到了狠人,不要命的狠人。
在最近飞来的一块苍山碎片上,竟然有活人的踪迹浮现。
说是碎片,但那是对姜尘这种存在而言,在普通人的眼里,这块却和一块大陆差不多,面积比姜尘前世所在的地星还要大上百倍。
看到有生灵栖息在这片大陆上,姜尘真的是震惊了。他重塑神山也不是一次两次了,还是第一次看到有生灵跟随着碎片一起过来。
这是不要命了
正常情况下,看到自己实在无力阻止碎片的回归,那些碎片的主人也不会强求,而是会选择放手。
他们不放手也不行,因为他们再僵持下去,天地意志就会浮现,对他们进行最严厉的警告,强迫他们放手。
除此之外,谁也说不准,那碎片距离三阶有多么的遥远,期间要跨越漫漫的虚空,甚至还要跨越时空。
这就导致了,回归途中异常的凶险,碎片本身有天地之力保护不会有事,可生活在上面的生灵,那就不好说了,一个不小心就会全灭。
先天道尊之下,没人敢说横渡茫茫虚空不出意外的。
能够无视天地意志的警告,仍要冒着巨大的风险,去横渡茫茫虚空,前往未知之地,这要么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了,要么就是存了死志。
不过,说实话,他们的运气是真的好,这才是姜尘震惊的地方。得多么强大的运气,才能一路平安的将他们庇护到这里。
“嗯,那是……”
“信仰之力!”
“众生愿力的另一种表现形势,虽然和香火愿力同源,可双方却有着本质的区别。”
心中好奇,姜尘朝着这块碎片看了一眼,然后就发现,他们能够活着来到三界,靠的还真不是运气,而是实力。
这块碎片很大,居住的生灵也很多,可真正有智慧的种族并不多,连总体的万分之一都不到。
而这块碎片上,存在的最多的生物,竟然是姜尘颇为熟悉的凶兽。
那些拥有智慧的种族,在这片大陆上,建立了一个又一个巨大的国度,这些国度虽然不同,可他们信奉的神明却是相同的。
这个神明极为的年轻与英俊,有着满头的金发,他的双眼也是金色的,犹如太阳一般璀璨。
他穿着一件金黄色的神袍,上面绣着神秘的云纹,隐约间更是可以看到三足神鸟的身影。
他有着人类的双臂,一手持剑,一手托钟,可他的腿却与人类不同,他有着三条腿,以三才的方位站立,如鼎之三足。
而无论是三足神鸟,还是这神人手里的神剑与道钟,姜尘看起来都颇为的眼熟。
三足神鸟,显然是金乌无疑。
神像手里的神剑,姜尘虽然没有看过实物,可以看过其留下的印记,乃是天帝帝俊的配剑,太阳本源孕育的极品先天灵宝太阳神剑。
至于那口道钟,姜尘就更为眼熟了,不是太一的东皇钟,而是帝俊开创的无上神通,象征着天地秩序的天维道钟。
“两手三足,金发金眸,身穿金袍,手持帝剑,这个神,怎么看怎么都像是帝俊。”
姜尘心中有些无语,他实在没有想到,自己竟然会在这种情况下,发现与帝俊有关的线索。
早在很多年以前,洪荒就有不少大神通者暗中怀疑,帝俊其实已经复活了。
为此,洪荒不知道有多少大神通者,在暗中追查帝俊的线索,其中不乏有圣人,可姜尘是真的没有查过帝俊。
他对帝俊是否复活这件事,真的不感兴趣。他现在的主要任务,还是努力提升实力。只有这样,某一天帝俊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,他才有力量去与其抗衡。
所以,姜尘的重心一直放在提升实力上,并没有主动调查过帝俊的事。
可事情就是这么的出人意料,别人怎么查都没查到的消息,偏偏出现在了他这个没怎么查过的人面前。
“这里就是帝俊留下的后手之一吗有如此多的生灵为他提供信仰之力,那他确实能够凭此复活。”
姜尘很难否认,此地与帝俊的关系。要是与帝俊无关的话,此地这么多的生灵,凭什么信仰帝俊
信仰可不是香火,首要的前提就是足够虔诚。而想要让信徒足够虔诚,且还是有修为的信徒,必然是要彰显神迹的。
就在姜尘惊疑不定的时候,洪荒其余的大神通者们,也注意到了此地的异常。旋即,当他们看到那神像的面孔时,一下子全都变得激动起来。
如此年轻而又英俊的面孔,还有那种与生俱来的霸气,不是帝俊,又是何人
“这是帝俊”
蓦然,西王母出现在姜尘的身边,看着帝俊的神像,满脸惊疑不定的说道。
“确实是帝俊,这气息绝对是他,我与他交手多次,绝不会认错。”
不知何时,玄冥祖巫也赶来了,满脸肯定的说道。
接下来,陆陆续续的,又有很多大神通者赶来,其中有姜尘认识的,也有他不认识的。此刻全都盯着这块大陆,满脸的沉思之色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“敢问星主,这与香火愿力相同的力量,是什么来头,星主可否了解”
看了一会儿,实在看不出个所以然来,西王母扭头朝姜尘问道。
同时,另一边的玄冥祖巫,也是看向了姜尘,期待着他的回答。
在场的大神通者,要说与帝俊仇恨最深者,就非她们二人莫属了。
一个是道侣死在了帝俊的手上,一个是兄弟姐妹死在了帝俊的手上,双方之间的仇恨,可谓是不死不休。
至于他们为什么向姜尘询问,自然是因为洪荒之中,要说谁对众生愿力最为了解,那除了姜尘,再无其他人了。
估计除了道祖,也就只有姜尘能够解释信仰之力了。
“这种力量名为信仰之力,来源于众生的信仰,为众生愿力的一种,虽与香火愿力同源,可两者却有本质上的差别。”
“香火愿力,是众生求佛拜神而来,蕴含了众生的美好寄托,或者是美好的向往。准确的说,是有求于神。”
“可信仰之力不同,他不是有求于神,他是把一切都献给了神。认为自己所得到的一切,并非是自己努力得来的成果,而是神赋予他的。”
“哪怕别人帮助他,他也不会感谢帮助他的人,反而会感谢他所信仰的神,因为他认为,这人之所以会帮助他,皆是受到了神的指引。”
姜尘想了想,也没有隐瞒,说出了自己的理解。
在他看来,信仰之力与香火愿力最大的区别,就是一个足够虔诚,一个毫无忠诚度可言。
洪荒生灵对于神佛的态度,就是实用主义,有事的时候才会用到,没事的时候谁搭理你
因此产生的愿力,是香火愿力。
而信仰之力则不同,需要对神足够虔诚,把自己视为神的侍从,完全失去了自我。
其实这种做法,在姜尘这等玄门正宗修士的眼里,其实已经沦为魔道了。便是最能哄骗信徒的佛门,也是没有做到这种程度,让信徒彻底失去自我。
“啊这……”
听到姜尘的解释,在场的大神通者皆是陷入了震惊之中,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过了片刻,方才听玄冥祖巫咬牙切齿的说道:“如此霸道的作风,让所有的信徒都失去自我,导致很符合帝俊的作风。”
听完姜尘的解释,玄冥祖巫更加确认了,这就是帝俊所为。
“信仰之力比之香火愿力如何”突然,有一大神通者问道。
姜尘看了一眼,发现开口的是个不认识的大神通者,其实力更是深不可测,最少也是亚圣。
而且,不知为何,这尊大神通者隐隐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,就好似直面一尊圣人一般。但姜尘却能肯定,此人绝不是圣人的化身。
“倒是古怪。”
对于此人的身份,姜尘隐隐已经有所察觉。
很多大神通者为了保命,往往都会偷偷炼制出一具分身。
普通的大神通者,会把这具分身藏起来,不让任何人知道。倘若有朝一日,自己陨落了,那便用这具分身重新行走世间。
而厉害的大神通者,非但会把自己炼制的分身暴露出来,更是会给他安排一个合理的身份,如某种本源所孕育的先天神魔,让他光明正大的行走在世间。
还有一些顶级的大神通者,会让自己的分身成为自己的死敌,这样一来,没人发现双方的关系不说,有时候更会发生邀请大神通者本体,算计其分身的事,或者是反过来。
这些大神通者如此作为,安全性自然得到了极大的提高,哪怕意外陨落了,也能悄无人知的复活。
就是因此,谁也说不准,那些早已陨落多年的大神通者,是否是真的陨落了。
说不定,你以为已经陨落了很多年的大神通者,其实早就改头换面,重新活跃起来,甚至是成为了你的好友。